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组的有关通报,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状况,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我校师生出行管理通知如下:
1.近期如非必要,学校师生员工尽量不要前往北京市,特别是丰台区、西城区、房山区等中风险地区。如必须前往,请务必提前向所在院系、单位报备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
2.即日起,凡学校师生员工从北京市返回学校所在地的,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中高风险地区居家隔离要求。
3.请人事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校园管理处负责落实,各二级院系、机关部处,各直属单位应尽快将以上规定通知到所在单位的全体师生员工。
特此通知
阳光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6月15日